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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6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26大类1011批次

发布时间:2016-08-03 16:36:14    点击数: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3日电 (记者 王小军)3日,记者从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三期信息公布,61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曝光,食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酒等26大类1011批次。

据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罗次平介绍,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6年5月,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食品药品检验所等五家承检机构,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6大类101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罗次平说,不合格样品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占19.8%;调味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2.0%;乳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6.6%;饮料16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2.4%;饼干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5.0%;罐头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5.9%;酒类5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9.6%;水果制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8%;食糖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0.0%;糕点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4.7%;蜂产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占50.0%;餐饮食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6%。

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11批次食用植物油苯并(α)芘超出限量值,6批次食用植物油检出溶剂残留,7批次食用植物油酸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3批次食用植物油过氧化值不符合规定,2批次酿造食醋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次乳制品山梨酸、酵母、纳他霉素分别不合格,4批次饮料菌落总数、酵母、牛磺酸和维生素B6等项目不合格。5批次酒类酒精度低于标示值。1批次水果制品由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色买提杏肉干,霉菌超标,高出4.2倍。3批次糕点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出标准值,12批次蜂蜜的“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低于国家标准值。

“同时,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对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并反馈调查结果。”罗次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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