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工资指导价同比增6%~10%
发布时间:2016-12-03 15:49:43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唐煜 胡雪璇 通讯员胡文辉)昨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与武汉餐饮业协会,就2016年政府拟制定发布的全市餐饮行业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位进行第三次协商。最终确定,餐饮行业11个工种的高、中、低三档工资指导价位,在2015年价位的基础上设置6%~10%增幅。参加协商会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协商的工资价位更贴近实际,餐饮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将按此标准发布。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通过协商确定的全市餐饮行业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此举开启了政府、企业、职工共同制定市场工资价位的新模式。此前,市人社局自2000年开始制定发布相关行业工资指导价位,主要是通过调查摸底和走访重点企业等方式确定的。
11月9日、23日,市人社局参加,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与武汉餐饮业协会就餐饮行业工资指导价开展了两次磋商协调,未达成一致。随后,双方分别对2015年餐饮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中部地区6个城市的餐饮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就制定我市2016年餐饮行业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工作进行了有效沟通。昨日,在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基础上,双方对一些分歧本着“互利双赢”原则进行调和,努力寻求企业和职工利益平衡点,最终达成一致。
双方通过昨日第三次集体协商会商定,对“高档”中的餐厅经理、厨师长、西式烹饪、西式面点、打荷工、餐具清洗员、前厅服务员等7个岗位,以及“中档”和“低档”中打荷工岗位,设定2016年工资指导价时,以2015年工资指导价为基准,保持不变;对“中档”中的餐厅经理、厨师长、中式烹饪,以及“低档”中的餐厅经理、厨师长等岗位,以2015年工资指导价为基准,按10%的比例设置增幅;对上述以外的岗位,以2015年工资指导价为基准,按6%的比例设置增幅。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协商确定的餐饮行业11个工种的高、中、低档工资指导价,丰富了集体协商内容,拓宽了集体协商范围,不仅对餐饮行业具有指导意义,对全市370多个工种的工资指导价的确定也具有借鉴价值。
据介绍,集体协商确定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指导价位按6%-10%增幅,参考了全国其他城市平均工资指导价位,价位略高于15个副省级城市的平均价位,在中部6城市中处于中高水平,这与武汉市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