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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9 17:52:05    点击数:

新华网沈阳6月8日电 近期,辽宁省食药监局定出台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小餐饮许可要求和经营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
《办法》将小餐饮划分为普通小餐饮及中小学生校外托餐(80平方米以下)两种,并确定小餐饮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等四类。
据辽宁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许可要求方面,针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80平方米以下)就餐人员的特殊性,将其许可标准设定在介于普通小餐饮与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之间,并对最大供餐人数、留样及学生洗手设施进行了明确要求。
在经营管理方面,要求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从事网络订餐的普通小餐饮经营者必须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网络经营;禁止校外托餐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提供售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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