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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10月启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29 16:19:01    点击数:

 监管总局表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得到逐步规范,但从各地监督检查结果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仍然存在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餐食加工制作场所条件恶劣,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此次检查自2018年10月初至2019年1月底,为期4个月。检查重点包括:网络餐饮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是否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此外,还将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否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各地要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鼓励投诉举报,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取餐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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