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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码标价!宿迁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有了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4-10-26 16:11:57    点击数:

从“雪糕刺客”到“水果刺客”,再到电影院“零食刺客”……近年来,越来越多“价格刺客”的出现,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10月25日,笔者从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自今年7月份出台《餐饮行业明码标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来,通过组织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广泛宣传等方式,在营造诚信透明的消费环境上取得一定成效。

“称重计价的菜品应当现场称重,并经消费者确认。”“以‘私房菜’名义按客位收费代替明码标价的,属于禁止性价格行为。”“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保留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指南》涉及明码标价的法律属性、形式、行为规范、禁止性价格行为等内容,旨在解决宿城区餐饮行业在价格标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细读《指南》内容,笔者发现亮点多多:一些消费者习以为常的商家行为实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在消费前应履行咨询义务,主动核对并予以确认;消费者和餐饮行业经营者、餐饮行业协会一样,都是构建合理餐饮行业价格秩序的主体。

“为确保《指南》有效实施,我们与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开展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培训活动,引导餐饮行业经营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选择标价方式,确保价格信息清晰易懂,便于消费者查阅。”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与价格监管科科长解苗瞄介绍。

此外,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80余人次,对77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和120家小型餐饮单位进行详细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

美食动人心,诚信方长青。“今年国庆长假前,我们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公布了宿城区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红黑榜’,对价格标示清晰准确、消费者满意度高的商家进行表彰,对存在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曝光和教育,不断引导餐饮行业诚信自律,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解苗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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